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2月3日,我局對彭某某(女,長期居住在湖北省麻城市,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現已隔離收治)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經查,2020年1月23日,彭某某駕駛湖北籍車輛來饒過年,來饒后,未按要求主動向社區工作人員報告、登記。1月29日,在其發現自己已發燒的前提下,仍對醫生及社區疫情防護工作人員故意隱瞞湖北來饒的實情,并與多人密切接觸,造成嚴重后果。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實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與健康負責。
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
2020年2月4日
(原題為:《對彭某某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的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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