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4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4日消息,近日,國務院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來源:中國政府網
財稅政策方面,《若干政策》指出,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線寬小于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總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條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清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國家對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實施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和范圍,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軟件企業在本政策實施以前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按照國發〔2011〕4號文件明確的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執行。繼續實施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在一定時期內,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的邏輯電路、存儲器生產企業,以及線寬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藝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含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產企業)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凈化室專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統和集成電路生產設備零配件,免征進口關稅;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和先進封裝測試企業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具體政策由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制定。在一定時期內,對集成電路重大項目進口新設備,準予分期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
投融資政策方面,《若干政策》明確,充分利用國家和地方現有的政府投資基金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資,設立投資基金,提高基金市場化水平。鼓勵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企業通過中長期債券等方式從債券市場籌集資金。
加強對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建設的服務和指導,有序引導和規范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秩序,做好規劃布局,強化風險提示,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鼓勵和支持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對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的重組并購,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積極支持引導,不得設置法律法規政策以外的各種形式的限制條件。
鼓勵地方政府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供應鏈金融、科技及知識產權保險等手段獲得商業貸款。充分發揮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積極為集成電路和軟件領域小微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融資擔保服務。
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的中長期貸款支持力度,積極創新適合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的信貸產品,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對重大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保險資金開展股權投資;支持銀行理財公司、保險、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專門性資管產品。
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加快境內上市審核流程,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條件的研發支出可作資本化處理。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通暢相關企業原始股東的退出渠道。通過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不同發展階段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提供股權融資、股權轉讓等服務,拓展直接融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研究開發政策方面,《若干政策》要求,聚焦高端芯片、集成電路裝備和工藝技術、集成電路關鍵材料、集成電路設計工具、基礎軟件、工業軟件、應用軟件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不斷探索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做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積極利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給予支持。
在先進存儲、先進計算、先進制造、高端封裝測試、關鍵裝備材料、新一代半導體技術等領域,結合行業特點推動各類創新平臺建設。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優先支持相關創新平臺實施研發項目。鼓勵軟件企業執行軟件質量、信息安全、開發管理等國家標準。加強集成電路標準化組織建設,完善標準體系,加強標準驗證,提升研發能力。提高集成電路和軟件質量,增強行業競爭力。
此外,《若干政策》還對進出口、人才、知識產權、市場應用以及國際合作等方面作出要求。《若干政策》指出,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是信息產業的核心,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鍵力量。《國務院關于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印發以來,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快速發展,有力支撐了國家信息化建設,促進了國民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