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Autodealer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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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致吉利汽車品牌公關部“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通知函”引起關注,中航工業中心指責吉利在未授權下擅自使用“運20”軍用大型運輸機形象,經過溝通后吉利再次存在違規行為,中航工業中心要求吉利刪除侵權內容并道歉。該事件在網上持續發酵后,7月22日吉利汽車官方發布聲明作出回應。(相關鏈接:《違規宣傳?某自主車企宣傳新車引用飛機形象被指侵權,對此,你怎么看?》)
吉利汽車在官方聲明中表示,關于近日媒體報道吉利汽車與中航工業“運20”一事,報道中所指的大飛機形象非“運20”。某廣告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飛機形象為裝載背景的宣傳視頻,片中涉及的大飛機素材非“運20”飛機,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素材,屬于正當的版權使用范圍。
此外,吉利沒有否認發布過與“運20”有關的宣傳內容,但吉利稱是官方使用了“網友內容”導致誤會。
吉利汽車表示,網上出現的吉利豪越與“運20”的關聯內容,非吉利官方行為。但吉利汽車在微信、微博、今日頭條等平臺上使用網友內容進行了單次轉發,造成吉利豪越與“運20”合作的誤會,對此深表歉意。在與中航工業文化中心溝通后第一時間進行了刪除處理。
為了證明使用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素材,吉利還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上海絕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出具的“版權證明書”,確認吉利所使用的“大飛機形象”,是按照版權素材格式并遵守圖片報價單中規定使用版權素材。
從網上流傳截圖顯示,吉利汽車官方號曾在4月發布的推文文案中提及“運-20”,同時吉利還使用了“運-20變身大豪越”這樣的文字描述。
中國航空工業文化中心也對此發出了澄清函,原來宣傳視頻中飛機形象系基于正規版權素材庫所購買的某外國飛機版權素材,而該外國飛機素材部分特征與中航工業“運20”形象存在相似性,經過溝通,雙方已消除誤會。為了避免社會公眾誤解,吉利汽車已主動開展自查,并刪除相關傳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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